本期中国金融播客的嘉宾是中国不良债务投资公司海岸投资(Shoreline Capital Management )的联合创始人方杰明。
他与主持人向冀讨论了他所看到的过去十年中国不良债务投资领域的变化,未来的投资机会在哪里,以及他的公司如何在一个高度专业化的投资舞台上控制下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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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采访摘录。
问:您能否先给我们介绍一下海岸投资的背景?
答:2004年,我和我的合作伙伴张晓琳在芝加哥大学布斯商学院(University of Chicago Booth School of Business)上学时共同创立了海岸投资。目前,我们管理着约6.5亿美元的资产,投资于中国的不良债务领域,公司人数超过30人。
问:你们目前正在募集第三期基金,目标募资额5亿美元?
答:是的。
问:过去10年中,中国的不良债务投资领域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这一领域的投资在过去10年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刚开始创建公司时并不清楚在中国的法院里试图强制执行债权人权益时会发生什么。但自那以后,中国法律环境有了显著的改善。
同时,你可以投资的种类也不断扩大。十年前,大概只有在不良贷款(NPL)领域才有投资机会。而今天,经济减速带来了其它类型的投资机会。
问:中国的法律环境发生了哪些显著的改善?中国在2007年颁布了新的企业破产法,但新法并没有被很多企业利用,对吗?
答:我认为与我们的投资更加相关的法律是债权人权益强制执行,而不是破产法。如今中国的债权人权益执行比以前有更多的可预测性。
比方说,如果你在伦敦或纽约法院可以做十件事来强制执行作为债权人的权益,十年前在中国你只能对三件事情有较好的把握,而今天你也许可以对四或五件事有信心。
问:您能否举一个例子说明现在可以做而以前不能做的事情?
答:我先说一些中国债权人一直以来都能做的事情,包括查找借款人资产、拥有资产留置权、把借款人告上法庭等。你也可以拍卖借款人的某些类型资产,特别是在当地政府眼里不具有敏感性的那些资产。
在中国,债权人可以做的一些新事情包括追求欺诈性转移。在较为成熟的法院,如果借款人将其全部资产转让给另一名借款人,债权人也可以起诉该借款人。十年前,中国法院对都欺诈性转移并不是很熟悉。但今天,在中国法院追求这一权益变得更具有可预测性。
问:但仍会有很多事情超您的控制。您是如何管理这种风险的?
答:作为投资人,我们把在中国法院我们不能做的那些事情定价为零,而将我们可以做的一些事情上尽量保证我们可以为投资增加价值。
但在某些情况下,西方的法院会比在中国更难以预测。比方说,我的一个借款人拖欠贷款。我有一个完整的从中国的坏账银行购买的贷款文件。如果我经过尽职调查发现借款人拥有一座办公楼,但它并不是我的抵押物。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去中国的法院做资产的预审附件,并成为实质抵押债权人。从本质上说,拥有该资产的第二留置权。
这在中国法院是一个非常可预测的过程。但是在发达国家的法院,如果有反索赔或其它纠纷,这一过程可能是相当困难的。
问:你们的业务最初是投资于中国的不良资产。您能解释一下它是怎么运作的?
答:我们通常先以非常大的折让价向中国的资产管理公司,或所谓的坏账银行,购买不良贷款组合。
问:大概是什么样的价格?比如说,以原价的50%?
答:我绝对不会以50%的折让价购买中国的不良贷款,至少不会为任何我见过的中国不良贷款支付这个价格。我们的折扣远不止于此。
从上世纪90年代中国贷款所衍生出来的不良贷款折扣非常大,因为这些贷款中的很大部分是由于政策因素而产生的。但下一阶段的不良贷款,即衍生自2009年信贷繁荣时期的不良贷款,价格可能会高一些,因为这部分贷款是用于正常的商业经营,通常借给拥有更多的资产的公司。
问:你们现在的不良贷款是以什么价格购买的?
答:半年前,我们以原价的20%购买了一个不良贷款组合。
问:这个价格比你们过去支付的还要高很多?
答:是的。但我们要明白一点,购买价是原价的百分之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相对于购买价我们最终可以收益多少。
我们购买不良贷款以后,第一步是查询借款人拥有的所有资产,如房地产、股票或银行账户。然后,我们联系法院为这些资产设留置权。一旦我们开始与借款人进行谈判,我们将讨论一些尽量不涉及拍卖资产的解决方法。我们只有约5%的退出最终是以拍卖实现的。通常情况下,其他人会购买这些资产,或是借款人会和我们达成协议进行清算。
问:中国不断膨胀的债务让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感到担忧。您认为不良债务投资者未来的机会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