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政策改革将增加农民收入

本文作者是渣打银行大中华区研究主管王志浩

2013年11月份即将召开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可能实现土地政策改革的突破,这一消息令人振奋。尽管国土资源部对媒体所报道的该部已向地方政府下发改革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相关文件予以否认,农地使用权流转政策有望实现一定突破。

中国实行土地国有政策,土地被划分为若干类别。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集体土地又可分为耕地和农村建设用地。

农村建设用地适用于农民自住房建设和乡村公共仓储设施建设,在较发达的地区,村或乡镇所有的乡镇企业也建在集体土地上(很多乡镇企业在上世纪80年代的鼎盛时期之后逐步衰落)。

目前,当地政府通过征用土地,给予农民征地补偿金将农村建设用地正式转变为城市建设,继而进一步将其转为住宅,商业或工业用地等,截至目前,除上述以外农村建筑用地的其他使用行为均属违法。

上述流程通常在城市规划之下进行。通常农民得到的土地补偿款很少(当前最大补偿额仅为农民一年耕种农作物收入的30倍),同时土地征用的管理无序化是催生暴力拆迁及抵抗拆迁的首要因素。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进京上访者中60%的申诉事项都与土地有关,而这当中的85%都涉及征地问题。

预期新的土地制度改革方案将放松对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定,允许村集体(在严格限定的条件内)直接出售农村建设用地,而不必再通过征地程序。该政策仅适用于农村建设用地,耕地不在此列。

对中央政府而言该项政策的优势在于有望缓解民生紧张,同时有望增加农民收入。

鉴于各方在如何解决中国长期存在的土地开发低效率以及对农民补偿不足等问题上的激烈争论,不太可能推出激进的改革举措。这也就意味着新一轮土地改革的成效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显现。尽管如此,我们仍寄望十八届三中全会能为土地市场化改革敞开大门。

(本文经过文字编辑修改)